借“手機口”助施詐騙者獲刑:勿成電詐“工具人”
2024/04/24 12:47 來源:中國新聞網(wǎng) 閱讀:1.2萬
中新網(wǎng)張家口4月22日電 (劉博)記者近日從張家口市崇禮區(qū)人民法院獲悉,該法院審結一起利用“手機口”幫助實施電信詐騙的案件,,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,,并處罰金5000元(人民幣,下同),。
只需兩部手機,,撥通指定號碼,就可以獲得高額收入,,面對這樣輕松且收入不菲的“工作”,,不免有人心動,但落入電信詐騙“陷阱”的風險也大大增加,。
據(jù)悉,,無業(yè)的李某受利益誘惑,明知對方是在實施詐騙的情況下,,仍然通過張某(另案處理)加入有境外詐騙團伙在內(nèi)的QQ群,,開始利用“手機口”提供幫助。2023年4月,,李某通過一部手機與上線保持QQ語音通話,,用另一部手機撥通了上線提供的被害人王某的電話,上線和王某直接通話,,謊稱是某平臺客服,,因快遞滯留要向王某退賠錢款。信以為真的王某按照對方提示進行操作,,在點擊不明鏈接后被騙15666元,,王某發(fā)現(xiàn)上當后報警,隨后李某被抓,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,李某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犯罪,為犯罪分子提供通訊傳輸通道幫助,,騙取他人財物數(shù)額較大,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,,系從犯,。根據(jù)詐騙數(shù)額和情節(jié),法院作出上述判決,。
崇禮區(qū)人民法院法官表示,,近年來,,境外犯罪分子詐騙套路別出心裁,為掩飾電話號碼歸屬地,,在境內(nèi)招募“工具人”,,通過境內(nèi)手機號碼實施電信詐騙。
法官提醒廣大民眾切勿貪圖輕松賺快錢,,為境外詐騙團伙架設“手機口”,,淪為電信詐騙的“工具人”,切記“未知鏈接不點擊,、陌生電話不輕信,、個人信息不透露、轉賬匯款多核實”,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