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去程列車停運 退返程票被收費”這樣合理嗎,?
2024/09/24 13:36 來源:央視新聞 閱讀:1.4萬
最近幾天,上海的童先生因退返程火車票被收手續(xù)費的遭遇引發(fā)了大家關注,。臺風致去程列車停運,,退返程票被收費,這樣合理嗎,?
童先生通過鐵路12306軟件購買了一家三口9月16日從上海到常熟,、9月17日從常熟到上海的往返高鐵票。但是受到臺風“貝碧嘉”影響,,去程的列車停運了,。既然去不成了,童先生將9月17日常熟至上海的返程高鐵票也辦理了退票,。辦理時他發(fā)現,,每張票都被收取了退票費。
對此,,童先生有些不理解,,“去都去不了,,又怎么能坐車回來?”這個退票費合理嗎,?童先生也向鐵路12306客服進行了咨詢,。
童先生:12306的客服跟我解釋,因為我是下午1時多到常熟的高鐵,,第二天下午4時多從常熟返回上海,,超過了24小時,不在聯程車票可以免費退票的規(guī)則里,,要收手續(xù)費,。如果是我個人的原因取消車次,收退票費是非常合理的,。但前序的服務沒有執(zhí)行,,我只能是迫不得已才取消,。
12306回應:不符合"24小時內聯程票"規(guī)定
我們從童先生收到的退票信息中也能看到,,聯程車票是可以一并辦理退票,不收取手續(xù)費的,。
聯程車票,,就是旅客分段購買的出發(fā)地到目的地之間可以聯程接續(xù)的多段車票,比如北京到南京,、南京到上海,,上海再到杭州。它還要滿足這樣兩個條件:
前段車票的到達站與后段車票的出發(fā)站應為同一個車站,,或者是同城鐵路營業(yè)站,,比如上海站、上海虹橋站,,這個叫同城鐵路營業(yè)站,。
前段車票到站的時間和后段車票開車的時間間隔不超過24小時。
但是童先生購買的車次抵達常熟的時間,,與從常熟站的發(fā)車時間間隔,,超過24小時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條明確規(guī)定,,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,,不承擔民事責任。那么像童先生這樣的情況,,因為臺風導致前序列車取消,,而使他無法完成后續(xù)行程,是否符合免責情形,?
對于往返車票的退票,,目前鐵路部門沒有單獨規(guī)定,。而在我們日常交通出行中,乘坐高鐵在兩地間往返非常常見,。在這方面,,是否可以有更精細化的規(guī)定?
聯程票規(guī)則無明確法律規(guī)定
由運輸企業(yè)制定
法律專家 岳屾山:目前法律上并沒有一個明確規(guī)定,,說什么是聯程票,。更多的是取決于運輸企業(yè)的規(guī)則。它可能會有時間上的限制,。如果是被鐵路公司認定為聯程票,,我們可以把這個幾段當成一張客票,或者說一個行程,。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話,,全程都會按照不可抗力,也就是免責,,來進行退票處理,。
專家介紹,如果沒有認定成是聯程票,,即使是有關聯的,,但這種關聯并不強。運輸企業(yè)認為,,中間隔了24小時,,可能會換乘其他的交通工具到達目的地,再從目的地返回,,并不會因為這個不可抗力直接導致去不了目的地,。
專家建議:
現在人們的出行方式越來越多元化,希望鐵路公司能夠給予出行更加完善,、合理和人性化的規(guī)則制定,,包括如何認定聯程票,以及針對往返票這樣的需求如何進行退票等等,。
在規(guī)則制定之后,,也要及時向公眾予以告知,避免公眾因不了解規(guī)則,,從而導致自己選錯出行方式,,或者選錯購票方式,導致旅客的出行體驗受到損害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