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旁聽庭審+互動課堂”,,實現沉浸式法治教育
2024/11/21 14:11 來源:社區(qū)文化網 閱讀:1.4萬
閉門說教,,不如現身說法,。近日,,南寧市武鳴區(qū)人民檢察院聯合南寧市武鳴區(qū)人民法院走進武鳴區(qū)高級中學,將一起盜竊案庭審“搬到”講臺,,將“公堂”變課堂,,用真實的案例上了一堂鮮活生動的“全景式”法制教育課,五百余名師生“沉浸式”體驗庭審過程,,零距離感受法律的公正和威嚴,。
庭審進校園,師生感受法律威嚴
公訴機關指控:2024年3月30日凌晨,,被告人潘某某在南寧市武鳴區(qū)城廂鎮(zhèn)某街道看到路邊停放多輛轎車,,產生竊取車內財物的想法,于是采取拉車門的方式拉開被害人陸某的轎車,,將車內的900元現金盜走,。
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高級人民法院、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人民檢察院《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》實施細則(試行)的規(guī)定,,曾因盜竊受到過刑事處罰,,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千五百元的50%的,以盜竊罪定罪。經查,,被告人潘某某此前因盜竊,、搶奪等犯罪行為已多次被法院判處刑罰。
“你已經是第四次坐在被告席上了,,你多次犯罪,,藐視法律,,今天受到了法律的嚴懲,。希望你在本案中能深刻汲取教訓,不要再在貪欲的支配下瘋狂試探法律的底線,,踏踏實實做人,,本本分分做事?!惫V人提出公訴意見后,,對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,并告誡大家要敬畏法律,、敬畏人生,,多交益友不交損友,任何財富的獲取都要靠勤勞的雙手合法地去創(chuàng)造,。
被告人潘某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,,對自己的行為懺悔,請求從輕處罰,。法庭在查明事實后當場宣判,,被告人潘某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,,并處罰金一千元,。
法制教育課堂現場
為進一步增長同學們的法律知識、提高防范意識,,推進法治教育入腦,、入心,庭審結束后,,檢察干警結合真實鮮活的案例,,深入淺出地圍繞盜竊犯罪、毒品犯罪以及防范校園暴力等主題開展法治宣講,,在互動問答環(huán)節(jié),,同學們熱情高漲,踴躍舉手參與,,課堂氣氛十分活躍,。
法制教育課堂互動活動,增強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與應用
近年來,武鳴區(qū)檢察院始終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預防犯罪工作,,不斷豐富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內容,,通過庭審進校園、法治副校長講座,、公眾開放日觀摩等舉措,,全力增強學生們的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。
下一步,,武鳴區(qū)檢察院將持續(xù)發(fā)揮“自治區(qū)婦女兒童維權崗”“五好基層關工委”的引領作用,,加大普法宣傳力度,引導青少年學生系好人生的“守法”紐扣,,讓同學們在法治陽光下健康成長,。(韋雅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