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檢抗訴的甘肅馬某林搶劫案獲改判
2024/12/25 10:18 來源:新華網(wǎng) 閱讀:4812
記者12月2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,,最高檢抗訴的甘肅馬某林搶劫案獲改判,,罪名由盜竊罪變?yōu)閾尳僮铮塘P由十年有期徒刑變?yōu)樗谰彙?/span>
據(jù)介紹,,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對馬某林搶劫案公開宣判,,采納檢察機關抗訴意見,,將馬某林犯盜竊罪改為犯搶劫罪,判處其死刑,,緩期二年執(zhí)行,,并限制減刑,同時賠償被害人親屬2.7萬余元喪葬費,。
2015年5月25日晚,,馬某林駕車(從堂弟處所借)從甘肅省和政縣到臨夏市,將沈紅(化名)接至和政縣,。5月26日起,,馬某林男扮女裝在深夜或者凌晨持沈紅兩張儲蓄卡頻繁取現(xiàn)共計28.4萬元,。6月21日,馬某林被抓獲,,公安機關在其家中發(fā)現(xiàn)了沈紅的儲蓄卡及32萬元現(xiàn)金,,并在附近雜物堆中找到其男扮女裝的衣物。6月26日,,公安機關在馬某林歸還堂弟車輛地點附近的一處田埂發(fā)現(xiàn)沈紅尸體,。此外,公安機關從馬某林所駕車上發(fā)現(xiàn)幾處沈紅的血跡,。經(jīng)鑒定,,沈紅系他人以捂壓口鼻、套頭等手段致機械性窒息死亡,。
2016年9月,,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馬某林涉嫌搶劫罪、故意殺人罪向臨夏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,,沈紅親屬向馬某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請求,。2018年4月,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,檢察機關指控馬某林用暴力手段獲取被害人銀行卡及交易密碼,,后將被害人殺害并掩埋的事實不清、證據(jù)不足,,以盜竊罪判處馬某林有期徒刑十年,,并處罰金4萬元。臨夏州人民檢察院認為判決認定事實錯誤,,導致適用法律錯誤,,量刑畸輕,提出抗訴,,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支持抗訴,,被害人親屬也提出上訴。2019年6月,,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抗訴,、上訴,維持原判,。2022年8月,,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提請最高檢對該案提出抗訴,考慮到馬某林涉嫌為謀財而殺人,,建議將指控罪名變更為搶劫罪,。
在審查該案過程中,最高檢除對原有證據(jù)全面復核外,還指導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充分挖掘電子證據(jù)的價值,,通過對馬某林與被害人在案發(fā)時段的手機信號位置信息進行解析,、鑒定等,認定了案件的關鍵事實,。
最高檢檢委會審議認為,,該案雖系“零口供”案件,但認定馬某林為謀財而殺害沈紅的證據(jù)均已查證屬實,,證據(jù)與證據(jù)相互印證,,已形成一個封閉的證據(jù)鏈。2023年12月18日,,最高檢向最高法依法提出抗訴,。最高法后指令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該案,。
2024年8月9日,,該案在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開庭??剞q雙方進行了充分舉證質(zhì)證,,檢察官詳細闡述了指控的案件事實、證據(jù)及法律適用等問題,,司法鑒定人員作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,。12月13日,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,,以搶劫罪判處馬某林死刑,,緩期二年執(zhí)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,并限制減刑,。(記者劉碩、王博)